6月19日报道 中国不需要剽窃一浅议我国航空装备发展问题
受访人: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 李杰
记者(以下简称记):近期,关于各国之间相互“剽窃”航空装备技术的猜测屡见报端。您认为这是个别国家之间的问题,还是各国都普遍存在的现象?
李杰(以下简称李):首先需要说明,就当下而言,剽窃并不是主流,但参考和借鉴绝对是主流。当今世界,大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军队发展之路小到具体的某一型号的武器装备、制造工艺水平等,每一个国家、每一个部门,甚至每一个从都可以说存在着借鉴、参考比照的问题,都有着自己可以摸仿、学习、追赶的“参照物”。
资料图:中国空军列装的国产歼-10战机
外媒认为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剽窃了以色列“狮”战斗机的核心技术,中国成飞是在此基础上才搞出了歼-10。图为以色列自行研制的狮式战机。
古今中外,任何国家或个人恐怕都概莫能外。远之不说,,即使是当今技术最先进、国力最强盛的美国,在很多技术领域、很多武器装备方面,也存在着“借鉴” 国外先进技术的问题。例如,美国航空母舰上的多项舰载机关键技术。就是从英国那里‘偷学”来的或购买专利得到的。现在航母采用的的蒸汽弹射器最初是英国人的发明。
1950年起,英国海军开始在“英仙座”航空母舰上试验弹射“蚊”式战斗机成功,美国人得知后立即买下专利,将其移植到美国航母上,并开始了大量的防治和改进,取得了十分理想的效果。当然这种购买专利的方式最最为直接的一种借鉴办法。不仅如此,“勤奋好偷”的美国人还从英国人那里借鉴、学习来了喷气式飞机在航母甲板上起降、光学助降装置、斜角飞行甲板等大型航母上几乎所有关键技术。
所谓剽窃,是指通过不正当的方式窃取别人的技术秘密,而借鉴则是一种正常的做法,是通过合法、正当的手段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和宝贵经验。在战争中,参考乃至“拷贝”对手的装备,提升自己的装备技术,更是屡见不鲜。
二战期间,苏军开始研制的苏-12侦察/校射机,就是直接仿制纳粹德国Fw 189的结果。战后,苏联米格-15和美国F-86两种代表性喷气式战斗机,都大量参照了德国Ta 183喷气式战斗机的设计,两者的外观都和Ta183有明显的相似。而苏联的图.4重型轰炸机,更是对美国B-29的直接仿制。
记:有外媒报道,中国一些军事研发与某国的军事技术“有很多相似之处”,令人感觉有“剽窃这嫌”。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李:我国在加速航空装备发展的进程中,长期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充分借鉴”的原则,取得了良好、显著的效果,走出了2条独立自主、逐步完善、稳步发展的道路。毋庸置疑,在航空装备的发展进程中,充分地吸收、借鉴、学习国外航空装备方面的长处与优点,是很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国的歼10就是将多种不同的先进设计技术与理念进行不断融合、改进与完善,最终演化成具有自己独特特点的设计,而绝非“空穴来风”的拍脑袋产物。不过,有借鉴与吸收,就必然会与他物有某些类似与相同;但如果只凭和国外某些飞机或某些局部相似或相同,就信日雌黄,咬定别人是“剽窃”,那就太离谱,也太令人啼笑皆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