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号事件在俄启动司法程序
【综合消息】 2月25日,“新星”号货轮沉没至今已有10天时间,然而围绕“新星”号事件,在俄罗斯各方争论仍然没有停止。俄专门成立了专案调查组,检察机关也介入了调查。而连日来,俄罗斯的媒体,包括莫斯科一些地方电台都开始讨论:俄罗斯边防炮艇击沉“新星”号,是不是也该负法律责任。
俄海事运输检察长高级助理斯威特兰娜·奥古涅维奇表示,货船船长应对“新星”号货船惨剧负责。她指出,“据有关检查条例,在救援行动中"新星"号货船船长违反安全守则,未能安全撤离货船上的人员。据此事实,国际海岸线海事侦查科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
舆论讨论“该不该负责”媒体报道推动事件进展
然而,俄罗斯的舆论和媒体对于官方的这些解释却似乎并不认同。
“我们对"新星"号的沉没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23日,俄罗斯一家媒体以这样的标题对“新星”号沉没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而人数更多的网民也对这起沉船事件予以了高度关注。
“俄边防军人用打击"索马里海盗"的方式去拦截一艘普通违法货船,力度是否有点过了?”
“边防局为什么要隐瞒事实的真相?开火就开火了,欲盖弥彰的结果就是,被别人揭发披露后,俄罗斯的颜面荡然无存。”
“在和平的年代、和平的时期,应该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一艘普通的违法货船,非得用武力把它击沉才算维护自己国家的法律吗?这不是战争吗?”
“商船并没有对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仅仅是违反了行政管理的规章,我们应不应该开炮。”
“应该彻底查清这起事故的真相,如果真的是俄罗斯边防军的错,那就应该惩罚,不要给俄罗斯抹黑”。
近日,俄《共青团真理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俄边防军击沉货船后,救起数名船员》的文章,而在其发表后不久,便引来了众多俄罗斯网民的上述评论。
经过10天的紧张调查,俄罗斯官方针对“新星”号货船沉没事件的司法调查已基本结束,并预计将于27日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时事点评】至今天(2月26日)止,“新星”号货轮沉没至今已有11天时间。
●就俄罗斯方面而言,值得关注的动向有这样几个
东方评论员注意到,围绕“新星”号事件,已经在俄罗斯内部引起了“各方争论”,且在中国外交部的一再交涉下,“事件处理”也在向“还原真相、依法处理”的方向“有所进展”。
就俄罗斯方面而言,值得关注的动向有这样几个:
第一,俄罗斯专门成立了专案调查组,检察机关也介入了调查;
第二,俄检察机关称,据初步调查表明,检方认定,船长印度尼西亚公民纳兹维拉·阿迪则应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不日将以组织非法越境罪对其提出起诉。而包括3名获救中国船员在内的“新星”号货船成员并没有触犯俄罗斯海上运输法律。目前,3名中国船员已离开俄罗斯远东港口纳霍德卡回国。
第三,近日,俄罗斯媒体(包括莫斯科一些地方电台)已开始讨论这样一个话题:击沉“新星”号的俄罗斯边防炮艇及相关人员,是否过度使用武力?是不是也该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