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报道,针对中国“新星”号货船被俄罗斯边防军击沉一事,俄罗斯外交部于2月19日发表声明说,俄边防军开火行为是合法的。声明同时声称,“新星”号沉没并致多名中国船员遇难的责任全应由其船长承担。
俄外交部发言人安德烈·涅斯特林科说:“对于此事引发的悲剧我们深表遗憾。但全部事件责任应由‘新星’号船长承担,他的行为完全是不负责任的。”
涅斯特林科表示,俄边防船10:51分又“被迫”开火仍无法阻止中国货船。当天17:00边防军“被迫”向中国货船驾驶室开火,最终货船停止前进。他认为,中方船长对俄方几小时的警告信号置之不理,不执行俄方合法的停船要求。当船在恶劣天气下开始下沉时,俄方有两艘巡逻舰和一艘救援船参与了救助中方船员的行动。但由于风浪太大,救援船只无法接近出事的“新星”号货船。由此导致8名船员下落不明,或已遇难。
涅斯特林科说:“鉴于‘新星’号货船违反了国家边界制度并非法通过俄联邦水域, 俄边防船13日凌晨赶到并要求其停船。在用尽一切手段后,当地时间10:10分边防船实施开火警告,但‘新星’号船长继续前进,船员对此也没任何反应。”
中国就“新星”号货轮事件向俄方进一步提出交涉
【北京消息】2009年2月19日,外交部副部长李辉紧急约见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就俄军舰炮击挂塞拉利昂旗的“新星”号货轮,致使该船沉没、7名中国籍船员失踪事进行交涉。
李辉表示,中方对发生此事件感到震惊,表示严重关切。此次事件的细节虽需进一步调查,但俄方炮击民用商船、对落水船员施救不及时、长时间未向中方提供调查结果,中方对此不能接受并表示强烈不满。
李辉表示,中方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强烈要求俄方从中俄关系大局出发,尽快全面彻底查清事实,给中方一个负责任的交待。要求俄方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对中方获救人员妥善安置,并继续全力搜索失踪人员。中方对此事保留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拉佐夫对“新星”号事件造成中方人员重大伤亡表示遗憾。拉说,目前俄有关部门正在调查,相关情况将及时通报中方。
另,2月20日下午,外交部欧亚司司长张喜云向俄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莫尔古洛夫提出交涉,表示中方对俄外交部发言人2月20日就“新星”号事件的表态无法理解、不能接受,并再次强调中方的各项有关要求。
【时事点评】针对这一事件,我们已经连续跟踪多日。
●不论是对中国、还是俄罗斯,有、且只有一个标准,有、且只有一个方案
就如我们之前所说:在如何处理对这起“涉及中国人员伤亡严重事件”的问题上,不论是对中国、还是俄罗斯,有、且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必须还原”事件的“全部真相”!也有、且也只有一个方案,那就是必须在“还原全部真相”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